雙住建交發[2020]56號
區級各部門,各鎮街,各有關單位:
《成都市雙流區住房建設和交通局 關于鼓勵規劃建設高品質生活空間的七項措施》經區政府同意,現予以印發實施,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雙流區住房建設和交通局 關于鼓勵規劃建設高品質生活空間的七項措施》
成都市雙流區住房建設和交通局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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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鼓勵建設高品質生活空間的七項措施
按照市委、市政府高質量建設踐行新發展理念的公園城市示范區的要求,進一步提升宜業宜商宜居城市功能建設品質,制定以下七項措施。
一、大力推廣高標準綠色建筑。將公園城市、海綿城市、綠色建筑(含裝配式建筑)、節能環保等低碳城市建設要求納入建設條件。對區內達到綠色建筑運行標識標準的建設項目,按總建筑面積(以規劃核實意見書確認面積為準)給予業主單位相應獎勵:達到三星級運行評價標識標準的建設項目,給予100 元/㎡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 600 萬元;達到二星級運行評價標識標準的建設項目,給予 50 元/㎡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 300 萬元;所有獎勵在獲得綠色建筑運行標識后兌現。
二、大力提升項目設計水準。區內建筑項目獲得“普利茲克建筑獎”“ 金塊獎”“ 梁思成獎”的,分別給予項目業主單位 600 萬元、500 萬元、400 萬元一次性獎勵(重復獲獎以最高獎項為準)。
三、鼓勵創建優質工程。區內建筑項目獲得“魯班獎”“ 詹天佑獎”“ 國家優質工程金獎”的,給予建設單位 300 萬元一次性獎勵;獲得四川省“天府杯”的,給予建設單位 100 萬元一次性獎勵(重復獲獎以最高獎項為準)。
四、支持企業購買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對購買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IDI)、延長房屋交付保修期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按投保面積給予 5 元/㎡補助。
五、幫助困難企業解決資金難題。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加大企業金融信貸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房地產企業貸款進行貼息,開展房地產企業貸款專場融資對接會等緩解房地產企業資金壓力。
六、建立 “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年度信用情況進行評比,排名前 3 位的企業可申請提前退還 50%項目土地履約保證金和民工工資保證金;對排名后 3 位且具有扣分情況的企業,在全區予以通報批評,并納入企業信用評價體系。
七、引導物業企業提供高品質服務。組織開展物業服務質量年度考評,及時向社會發布考評結果。對評定為“十佳物業”的物業服務企業給予1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被評為服務質量不合格項目的物業服務企業,相應進行風險警示、責令限期整改、計減信用分納入“黑名單”管理。指導業委會或業主大會對納入“黑名單”的物業服務企業依法依規解除合同,并實施市場禁入。
八、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區住建交通局負責解釋。本措施有效期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