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19〕92號),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工程質量常見問題治理,全面提升我市建筑工程質量,結合省住建廳正在開展的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行動,我局起草了《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開展房屋建筑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百日行動”方案》,并已征求了各單位的意見。根據各單位的反饋意見進行了修訂,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10月19日
(聯系人:白成生,聯系電話:82035675)
?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開展房屋建筑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百日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19〕92號),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工程質量常見問題治理,全面提升我市建筑工程質量,結合省住建廳正在開展的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行動,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質量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突出質量常見問題治理,堅持市場與現場聯動、技術與管理并重、質量行為與工程實體質量齊抓,構建質量常見問題治理長效機制,有效預防和治理質量常見問題。通過專項治理,進一步加強設計、施工、監理以及施工圖審查等質量控制關鍵環節管理,實現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質量水平明顯提升、住宅質量投訴明顯減少、住戶質量滿意度明顯提高。
二、主要任務
(一)落實主體責任,規范質量行為。
1.強化建設單位首要責任。建設單位應嚴格履行法定建設程序,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和工程造價,不得要求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組織圖紙會審,針對住宅衛生間干濕區、門窗、外墻、陽臺滲水,以及飾面磚空鼓等質量常見問題,要求設計單位明確施工圖中細部構造及有關技術要求。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應及時督促參建各方主體單位落實房屋建筑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責任。工程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組織施工、監理等單位落實好分戶驗收制度,分戶驗收不合格不得進行房屋建筑工程整體竣工驗收。鼓勵建設單位委托第三方對施工全過程(包括裝修階段)進行質量檢測,對分戶驗收記錄按一定比例進行復核,并在竣工驗收合格后主動公開工程竣工驗收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2.強化設計單位質量責任。設計單位應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范要求,明確質量常見問題防治的設計措施,并與本工程其他設計文件一同送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針對住宅衛生間干濕區、門窗、外墻、陽臺滲水,以及飾面磚空鼓等質量常見問題,設計單位應提出具體的細部構造和節點做法,設計深度應滿足施工需要。在設計交底時,設計單位應就相關質量常見問題防治的設計措施和技術要求,向房屋建筑工程建設各方進行設計交底。鼓勵優先選用抗滲、抗裂性能好的建筑材料和工藝做法。
3.強化施工單位質量責任。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工程項目部和項目負責人的房屋建筑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責任制,落實房屋建筑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各項具體工作。按照《廣東省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操作指南(試行)》及相關設計措施的要求,結合工程特點,編制施工方案,并報監理(建設單位)審查通過后,按方案組織實施。
4.強化監理單位質量責任。監理單位應嚴格履行監理職責,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方案,編制有針對性的監理細則。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監理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房屋建筑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的各項措施,并及時向政府主管部門報告質量監理(包括房屋建筑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情況,充分發揮監理單位在質量控制中的作用。
5.強化施工圖審查機構責任。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要求,對設計單位是否已將工程質量規范標準強制性條文納入設計文件、相關質量常見問題防治的設計措施和技術要求進行審查。
(二)加強過程控制,提高工程質量。
1.嚴格建材質量管控。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構配件進場時,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在核查質量證明文件與實物的相符性后,施工單位取樣人員應在監理單位見證人員見證下現場取樣,雙方共同送樣并對樣品真實性、代表性負責。如取樣人員與見證人員未共同送樣,質量檢測機構應拒絕受理。材料見證取樣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嚴禁未檢先用、邊檢邊用。
2.嚴格實施樣板引路。容易產生滲漏、開裂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應在現場制作樣板,分層展示工藝做法,經建設、監理單位驗收通過后,對現場施工人員進行圖文并茂的技術交底,明確工藝操作要點和質量標準后方可施工。
3.嚴格控制混凝土工程施工質量。現澆混凝土工程拆模過早、養護不當易造成開裂,施工單位應按照我局印發的《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加強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佛建發〔2020〕92號),制定合理的施工工期計劃,切實做好混凝土養護工作,嚴禁施工單位未經監理單位批準擅自拆除底模及支架。
4.嚴格落實質量標準。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滲漏、開裂防控相關標準規范,積極采用《廣東省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操作指南(試行)》中相關做法,對容易產生滲漏、開裂問題的細部節點做好加強處理。
5.嚴格工程驗收管理。施工單位應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檢、交接檢和專職質量員檢查的“三檢”制度,做好隱蔽工程驗收。施工、監理單位要留存必要的影像資料。主體工程完工后,建設單位應組織監理、施工單位對工程現澆樓板、墻體開裂情況進行逐戶逐間檢查并形成記錄。對檢查發現的開裂問題,應會同設計單位提出處理方案,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現澆樓板、墻體開裂問題未解決的,暫緩組織主體分部工程驗收。
6.嚴格落實功能試驗。裝飾工程施工過程中,監理單位應組織施工單位對滲漏及開裂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檢查發現的滲漏、開裂問題,施工單位應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屋面、衛生間及有防水要求的房間防水層、面層施工完成后,施工單位應分別進行蓄水試驗,做好相關檢查記錄并留存影像資料,鼓勵建設單位對外墻(窗)進行淋水試驗,監理單位應對蓄水、淋水試驗過程進行錄像并留存。
7.嚴格落實精裝房交樓標準。對于精裝修交付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設單位應聘請有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專業資質,而且辦理了誠信登記的企業裝修,建立精裝修商品房質量管理機制,施行全過程管理,把裝修質量與房屋建設質量一起納入管理范圍。同時,要聘請第三方對裝修進行現場檢查、質量檢測。裝修合同應明確使用材料和質量標準。裝修過程中,可采用業主開放日等形式邀請業主參與監督裝修質量,在過程中消除質量隱患與糾紛。
(三)強化政府監管,減少質量投訴。
1.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采用日常檢查、專項檢查、質量巡查相結合的方式,督促各責任主體落實專項治理責任,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追究力度。將存在較多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主體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對其在建項目加大日常監督頻次和力度。對存在影響結構安全質量問題和施工質量管理混亂的工地予以停工處理,待整改完成復核合格后方可復工。將存在較多質量問題的工程項目信息及檢查情況,及時向社會公示。工程竣工驗收前,滲漏、開裂問題未解決的,不得同意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質安一科、執法科、各區住建局)
2.開展專項監督抽測。將影響滲漏、開裂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構配件等列入年度監督抽測計劃重點,定期開展專項監督抽測,并將容易導致滲漏、開裂的建材產品列入限制使用或淘汰產品名單。(質安一科、各區住建局、)
3.創新監管模式。強化“科技監督”,創建“佛山市工程質量檢測平臺”、“佛山市混凝土生產監控平臺”,加強對建筑材料和混凝土的質量監控。采用信息化監管方式,大數據分析模式,工地實施差異化管理,提高監管效率。(質安一科、各區住建局、市建筑工程質量檢測站)
4.開展設計文件監督抽查。對于住宅工程,設計文件應明確質量常見問題防治的設計措施,并和其他設計文件一同送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開展對設計文件的監督抽檢,并鼓勵優先選用抗滲、抗裂性能好的建筑材料和工藝做法。結合綠色建材標準制定、認證機構搭建工作,強化綠色建材質量管理。(科技科、各區住建局)
5.加強各方責任主體單位的誠信監管。按照誠信管理辦法,做好對各方責任主體不良行為記錄的登記工作,錄入佛山市建筑建筑行業誠信管理平臺,做好信用“紅黑名單”工作,配合各部門做好信用評價,通過市場監管平臺約束增強各方責任主體的質量責任意識,強化對違法違規行為的信用懲戒,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約束作用,進一步褒揚誠信、懲戒失信。(質安一科、建監科、科技科、各區住建局)
6.加強對房地產企業的誠信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積極應對群眾的質量投訴,及時溝通,專人跟蹤協調處理投訴相關事項。對于群眾投訴較多、社會影響較大的涉事樓盤,應加大對開發企業的誠信處罰,并采用信息公開、媒體曝光等手段懲戒。(房地產科)
7.開展技術講座和技術交流活動。開展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技術講座、組織參建單位參觀優質工程,實地考察交流常見問題的防治技術措施和管理經驗,促進本地整體工程質量管理水平的提升。(市、區建筑業協會)
8.建立應訴處理機制。把滲漏、開裂問題質量投訴情況作為重要指標納入建設(開發)單位質量信用評價體系。積極構建合理有效的應訴處理機制回應群眾訴求,對保修期內確因設計、施工原因導致的滲漏、開裂投訴,建立專項臺賬,對被投訴較多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采取預警約談、信用考核、媒體曝光等方式進行懲戒。(質安一科、法規科、科技科、建監科、物管科、房地產科、各區住建局)
(四)建立獎懲機制,加強信用管理。
以本次專項治理行動為契機,重點培育一批質量常見問題治理示范項目。對治理措施得力、治理取得明顯成效的樣板工程予以表彰,并優先推薦參與各類質量獎項評選。對行動不積極、成效不明顯的責任主體單位,給予通報批評、信用考核扣分、媒體曝光、取消評先評優資格等處理。(質安一科、科技科、建監科、房地產科、各區住建局)
(五) 推行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制度,完善風險管理。
要充分調查研究,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試點先行、逐步推廣”原則,積極推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制度。探索引進第三方工程質量風險管理機構,對房屋建筑工程建設全過程進行質量評估和監管,建立健全工程質量風險管理機制。主要以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為建設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試點,及時跟蹤進展情況,研究并解決試點發現問題,總結經驗,完善制度,適時加以推廣。(質安一科、建監科、各區住建局)
三、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即日起至2020年10月)
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和水利局要廣泛開展專項治理的宣傳教育活動,確保將專項治理的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準確、迅速傳達到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項目以及參建各方主體單位。同時,明確各階段工作計劃和專項治理重點,全面啟動專項治理行動。各建設單位要立即組織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對項目質量常見問題防治工作進行自查自糾,全面排查質量問題,并形成自查自糾情況總結備查。
(二)實施推進。(2020年10月至12月)
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和水利局要認真分析、梳理確定本地區常見、多發的質量問題,督促、指導和組織各有關單位編制切實可行的技術措施,確保取得實效。各建設單位要結合項目實際,組織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制定質量常見問題治理的技術措施、管理措施、作業指導書等,指定企業和工程項目的關鍵崗位人員負責專項治理工作,按照《廣東省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操作指南(試行)》及相關設計措施的要求,編制施工方案和監理細則,明確項目不同階段的檢查重點,確保工程質量常見問題措施落到實處。
(三)總結提高。(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
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和水利局要全面總結,科學評估,積極推廣專項治理先進經驗。要進一步完善本地區工程質量常見問題治理監督管理工作制度,將房屋建筑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常態化,鞏固提高治理成效,建立健全質量常見問題治理長效機制,全面提升本地區房屋市政工程質量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部門、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和水利局要高度重視房屋建筑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擔當,細化工作措施,明確專項治理工作的重點、步驟、要求和保障措施,切實推動專項治理工作扎實有效的開展。
(二)強化監督,突出重點。各部門、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和水利局要加強研判,找準薄弱環節和關鍵部位,制定針對性的工作措施,確保全覆蓋,無死角。要及時掌握了解本地區建設、施工、監理單位組織開展專項治理的進展狀況,對治理工作不落實、重大質量隱患較多或社會投訴強烈的工程質量問題要專人跟蹤督辦。要堅決依法從嚴查處工作流于形式、重大質量隱患屢禁不止的相關企業和責任人。要加強社會監督,完善舉報獎勵制度,充分發揮媒體、電視、網絡等輿論監督作用,鼓勵和發動群眾投訴舉報,曝光涉及工程質量常見問題的違法違規行為,曝光工程質量管理不善、問題突出的工程項目及相關企業。各區局每月底匯總當月工程質量投訴及情況并報送市局,市局匯總后在網站公開。
(三)認真總結,健全機制。各部門、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和水利局要認真總結經驗,鞏固專項治理工作成果,并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制定符合本地區實際的監管措施,補齊工作短板,建立健全房屋建筑工程常見問題治理長效機制,全面提升房屋建筑工程質量水平。各區局將總結形成報告并與2021年1月底報送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