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安全檢查力度,深化隱患排查治理,扎實做好節后復工安全生產工作。
根據通知,施工企業和工程項目管理部要重視和做好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嚴禁未經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考試不合格等作業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作業。監理單位要認真核查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禁止無證人員上崗。
建設單位要會同施工、監理單位認真開展復工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重點對施工起重機械、深基坑、高大模板、腳手架、施工臨時用電設施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防護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全面、徹底、細致的安全隱患排查,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過場。對檢查發現的隱患要建立臺賬,及時進行整改,確保安全隱患整改率達100%,并落實專人跟蹤隱患整改情況,對隱患整改不落實、整改達不到要求的嚴禁復工。監理單位要嚴格按照相關標準規范和操作規程,跟蹤督促安全隱患的整改落實。全省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復工前必須安全檢查合格,并由建設、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和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后方可復工,復工檢查簽字資料作為工程項目安全資料歸檔備查。
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組織開展一次專項安全生產復工檢查,重點檢查各責任 主體對節后復工有關要求的貫徹執行情況、隱患排查整改情況。對未經安全檢查擅自施工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擅自復工等違章現象,一律視為不符合復工安全生產條件,應立即責令暫停施工并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規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中國建設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