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記者從鄭州市發改委了解到,為打造國際化法制化便利化營商環境,加快“放管服”改革步伐,市發改委、市城建委等部門出臺《鄭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該方案的正式印發標志著鄭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由此進入快車道。
據了解,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市發改委、市城建委等部門對標學習先進城市成功經驗,結合鄭州市實際情況出臺該方案。《方案》主要有三大特點:
一是項目審批時間壓減到100個工作日。對標全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先進城市,重構科學、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實現審批時間壓減至100個工作日以內。
二是部門協同多措并舉。在機制創新上: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面推行 “一口受理”和“容缺辦理”兩個機制;在推進舉措上:認真落實“多規合一、多評合一、區域評價、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4項舉措。
三是審批流程減壓增效。在審批階段劃分上:劃分為立項用地預審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開)工許可、竣工驗收等四個階段;同時,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壓減審批事項4項,將13項審批事項合并為4項,調整審批時序事項26項,建立“聯合審圖、聯合勘驗、聯合測繪、聯合驗收”等協同辦理工作機制。
鄭州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方案》通過全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深層次、全流程、再造式的改革,將進一步提高企業和項目單位的獲得感,優化國際化法治化便利化營商環境,為高質量建設國家中心城市提供優質高效的政務服務和保障。(河南省人民政府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