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將進一步優化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審批管理,大力推進施工許可電子化申報、審批和管理。這是10月10日,記者從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了解到的。
山西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布通知,要求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施工許可部分條件試行承諾制改革有關要求,對能承諾的前置條件要積極采取容缺處置,在原“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和“建設資金落實”采用承諾制的基礎上,可取消施工合同備案事項,有效壓縮辦理時限。借鑒推廣“不見面審批”的創新做法,大力推進施工許可電子化申報、審批和管理,公開網上辦理流程和辦理進度,辦理結果要通過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予以公開,確保施工許可核發高效、公開、公正。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按照“統一受理、聯合審批、限時辦結”的原則,把原來分別受理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安全監督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申請三個事項合并為一個事項辦理,推廣“一窗受理、并行辦理”模式,統一一個政務窗口受理,填寫一份申請表,報送一套申請材料,后臺分類審查辦理,一次性同步審核辦結。(山西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