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下發《關于推進縣城建設“雙百工程”有關工作的通知》,部署和推進100個特色風貌街區和100個精品建筑建設,力爭到2015年底,各縣(市)至少建成1個特色風貌街區(景觀街道、景觀節點)和1個精品建筑。
通知指出,特色風貌街區是指體現地域自然環境、歷史文脈、社會經濟、空間景觀,集居住、休閑、文化、娛樂、旅游、商業等為一體的功能區。精品建筑是指展現時代特征、承擔重要社會功能的公共建筑,包括火車站、汽車站、體育場館、博物館、展覽館、圖書館、藝術中心、商務辦公等。
其中特色風貌街區,應按照總體城市設計確定的景觀風貌空間結構,在城市中心區、濱水地區、主要景觀軸線、城市出入口等重要區域規劃建設。屬于街道項目的,其長度不低于300米,且主體建筑群建筑面積不少于10000平方米;屬于街區項目的,其用地面積不少于3公頃,主體建筑群建筑面積不少于20000平方米等。
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要求,各設區市在對“雙百工程”規劃設計成果審查的基礎上,分別確定3個典型特色風貌街區和3個精品建筑,進行重點培育。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選擇典型縣(市)適時組織觀摩交流活動,開展優秀“雙百工程”評選并通報有關情況。下半年,將組織“雙百工程”省、市、縣三級聯審,并適時召開調度會,聽取各市工作進展情況,交流有關典型案例。(建筑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