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近日下發通知,7月1日起,對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未開展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活動的住宅工程項目,不得批準竣工驗收,并責令整改。整改必須有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兩名以上監督員見證,由建設單位組織、有不少于7名購房業主參與,與工程項目參建各方責任主體共同對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檢查確認無問題后,方可重新申請和批準工程竣工驗收。
滲漏,裂縫,門窗型材壁厚不足,水暖、電氣、節能保溫等功能質量低,是近年來住宅質量投訴最多的問題。為此,自治區住建廳提出,今年起開展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通過5年努力,對新建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預防和治理覆蓋率達到100%,使得住宅工程質量水平和住宅性能明顯提高。
但在上半年全區建筑市場暨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層級監督檢查中,發現一些住建部門還沒有真正開展專項治理工作,不少工程項目的建設各方責任主體未制定治理質量常見問題的措施,現場質量常見問題仍十分突出。
為此,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要求,各級住建部門近期內組織本轄區內開展一次專項治理檢查。工程項目參建各方要嚴格實行樣板制度。凡是單項施工許可、建筑面積3000平方米(含3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工程項目,要按不同施工階段在現場制作樣板間、樣板構件、樣板節點和樣板做法,并認真按樣板施工操作。
自2014年1月1日起竣工驗收、在施工過程中未開展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活動的住宅工程項目(含經過責令整改重新批準竣工驗收的項目),不得參加廣西各級各類優質工程評比。(建筑時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