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湖北省政府已正式出臺《關于促進建筑業發展的意見》,確立到“十二五”末將湖北省建筑業打造成萬億產業,并明確提出,到2017年,全行業產值突破1.3萬億,省外產值超4000億元,實現利稅1000億元以上,吸納農村富余勞動力280萬人以上,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品牌。
《意見》指出,建筑業是技術集成度高、產業帶動力強的勞動密集型產業,也是湖北省具有比較優勢的支柱產業。自2008年以來,湖北省建筑業總產值每年以千億元級規模遞增,去年總產值達到6865.67億元,中部第一,全國第五。為進一步做大做強湖北省建筑業,《意見》分別從發展目標、提升發展能力、優化行業發展環境等六大方面,作出了相應規定,提出了指導意見,將為該省建筑業轉型升級提供強勁動力。
為鼓勵建筑業企業由單一施工經營向工程建設全過程管理服務拓展,《意見》明確提出,要按照扶優扶強、做專做精的原則,培育壯大優勢企業,支持高等級資質企業、專業企業加快發展,嚴格控制低等級總承包類企業的數量規模,形成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分包比例協調和分工合作、優勢互補的產業格局。鼓勵符合條件的建筑企業及勘察設計企業以代建的方式參與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和管理。到2017年,全省培育15家以上年產值過100億元的優勢企業,形成百億建筑企業群,產業集中度明顯提升。
《意見》提出,實施品牌特色發展戰略,繼續開展建筑企業綜合實力20強、建筑裝修裝飾企業10強、勘察設計企業綜合實力10前評選活動,加快推進武漢“工程設計之都”建設,組織開展“建筑強市、強縣、強鄉”命名活動,打造一批有影響力的品牌企業和地區。《意見》鼓勵各企業創建精品工程,打造設計和工程質量品牌。對獲得省級以上工程質量獎或設計獎的,招投標中對企業及項目負責人實施加分獎勵;對獲得國家級工程質量獎或設計獎的企業,在頒獎之日起兩年內,建設單位可直接發包其一項規模相當的工程作為獎勵;對獲得魯班獎的企業,省政府繼續實行財政獎勵政策。《意見》還支持鼓勵大型設計、建筑企業拓展企業,發展成集設計、咨詢、施工、管理于一體的綜合性企業集團。支持優勢企業參與重大基礎設施和城鄉建設領域投資、建設和經營,鼓勵地方企業與央企實行戰略聯盟,協同發展。發揮該省橋梁產業優勢,支持設計、施工、鋼材生產、鋼構產業融合發展,增強產業帶動力,將該省橋梁產業打造成千億產業。
針對湖北省建筑企業經營管理方式粗放、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備、地方企業外拓意識不強的問題,《意見》從創新工程項目管理模式、創新企業經營管理、推動產業綠色發展、提高產業外向型發展水平四個方面明確了一些引導性政策,并提出加快推進建筑工業化,借鑒江浙經驗,明確了建筑工業化規劃、用地、項目及財政支持等政策。
增強創新能力關鍵在人才。為此,《意見》提出要積極為高端人才提供“人才公寓”,建筑業引進人才和接納大專院校畢業生納入保障性住房服務體系;要建立湖北省勘察設計大師和湖北省工程建造大師評選制度等;研究制定小型項目建造師管理辦法,對長期從事實際工作、學歷偏低、業績突出的項目經理申請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考核認定。
在科技創新方面,《意見》鼓勵建立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對納入國家和省計劃的建筑科研開發項目,按規定實行稅費優惠,對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據實扣除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對企業一個納稅年度內,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
為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優化行業發展環境,《意見》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門嚴格基本建設程序和招投標管理,加強工程履約管理,強化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加強誠信體系建設,提升服務監管水平,積極拓寬融資渠道,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尹維真表示,近年來,湖北省建筑業雖獲得了長足的發展,但和江浙等建筑強省相比仍有不小差距。《意見》出臺,將成為湖北省踐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加快建筑業發展步伐、助推湖北建筑產業提檔升級的嶄新動力,對做大做強湖北省建筑業具有深遠意義。(建筑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