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農民工等外來務工人員享受和城鎮居民同等住房保障,河北省近日發布的《關于切實解決城鎮外來務工人員住房保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9月底前研究制訂出臺實施細則,確保今年年底前將外來務工人員納入公共租賃住房分配范圍;各設區市應將年度可分配公共租賃住房15%左右比例的房源,用于向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分配。
為打破外來務工人員享受城鎮住房保障政策的各項束縛,《通知》取消了社保繳納和戶籍限制等“硬杠杠”。
針對外來務工人員難以辦理養老等有關社會保障 險 的實際情況,《通知》要求,各地要將外來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在本市 鎮 居住作為基本準入條件之一,不再將辦理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 險 作為其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必要條件。但在同等條件下,對已辦理的可優先分配。《通知》同時要求,各地不得把本地城鎮戶籍作為將外來務工人員納入公共租賃住房分配的準入條件。為將更多人員劃入保障范圍,《通知》提出,針對大多數外來務工人員的財產和收入等實際情況,各地可適當放寬對外來務工人員分配公共租賃住房準入的收入線標準。有條件的城鎮,可取消收入標準限制。
此外,《通知》還鼓勵外來務工人員集中的開發區和工業園區,通過各種渠道、多種方式籌建公共租賃住房 員工集體宿舍 ,并納入當地公共租賃住房統一管理。(中國建設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