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陜西省將對新建建筑全面推行綠色建筑標準,按星級進行獎勵并可享受優先申評長安杯和魯班獎等系列政策優惠。日前,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通知,對推進陜西省綠色建筑發展做出安排部署。
通知鼓勵利用建筑物屋面、墻面建設“自建自用”型分布式太陽能光伏系統,廣場及學校、政府機關、小區等公共區域優先采用太陽能照明;鼓勵中高層居住建筑及醫院酒店等公共建筑建設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鼓勵使用防火與保溫性能優良的建筑保溫材料,并開展建筑垃圾的資源化利用。
對新建建筑全面推行綠色建筑標準,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達到30%以上,2年內綠色建筑開工建設規模不少于200萬平方米的綠色生態城區,中央財政審核給予5000萬元基準的資金補助;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達到30%以上,2年內綠色建筑開工建設規模介于100-200萬平方米之間的綠色生態城區,除享受國家、省單體建筑獎勵政策外,省財政給予每個綠色生態城區100萬元資金獎勵。今年中央財政獎勵標準為:二星級綠色建筑45元/平方米,三星級綠色建筑80元/平方米。省財政對一、二、三星級綠色建筑的獎勵標準,分別為每平方米10元、15元、20元。(三秦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