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建廳日前下發通知,將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的招投標監管,大力推行電子招標投標,減少人為因素干擾,增加招標投標活動透明度。
據介紹,工程建設領域中出現的規避招標、串通投標、以他人名義投標等違法違規行為,不但會破壞建筑市場秩序,更為工程質量和安全埋下隱患。電子招標投標作為一種新型工程交易方式,可以實現招標投標交易、服務、監管和監察的全過程電子化,有利于降低招標投標成本,減少人為因素干擾,增加招標投標活動透明度,預防和減少腐敗現象的發生。在歐美等國家和地區,電子招投標已被普遍采用。
按照住建部統一要求,山西省將建立和充實相關數據庫,研發適應山西省特點的計算機輔助評標系統,大力推行電子招標投標,并盡快實現全省聯網。此外,有條件的市(縣)將探索設立網上“窗口”,提供信息發布、投標咨詢、網上接收資料、網上公布評標結果等各種服務,提高信息化服務水平。
同時,山西省將加強對招標代理機構的管理和考核,重點查處招標代理機構轉借資質、超資質代理、惡意降低代理取費標準、在場外進行招標投標活動、無視串標和圍標行為或者參與串標和圍標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直至清出建筑市場。
此外,依法查處場外自行發包、規避招標、肢解招標等行為。對發現并查實的違法違規行為,將停止招標、廢除招標結果,記入建設單位不良行為記錄。對于聘用無證人員從事招標代理工作的代理機構,將記入誠信檔案,并通過山西建設信息網向全社會公布。(太原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