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日前發布信息,對已經交付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展開專項檢查工作,重點檢查2008年以來交付使用的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經濟租賃住房。
據介紹,經濟適用住房主要檢查內容為,是否存在房屋交付1年后仍空置不入住的行為;是否存在出租、出借的行為;是否存在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的行為;是否有其他違反住房保障政策規定的行為。
廉租住房、經濟租賃住房主要檢查內容為,是否存在累計6個月以上未繳納租金或未在廉租住房、經濟租賃住房居住的行為;是否存在將承租的廉租住房、經濟租賃住房轉借、轉租或擅自調換的行為;是否存在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的行為;是否有其他違反住房保障政策規定的行為。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表示,此次檢查堅持糾建結合的工作方式,嚴查嚴糾重大違法違規案件。對整改期結束后仍拒不整改的廉租住房、經濟租賃住房住戶由市國有房產管理中心核實后按規定注銷合同,收回住房。此次專項檢查后還將建立起長效機制,徹底遏制違規違章行為發生。(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