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通報了2011年第一季度自治區建筑市場暨建筑工程質量安全層級監督檢查情況。在督查組隨機抽查的20個保障性住房項目中,不少保障房建筑質量堪憂。部分保障性住房被查出存在砌筑質量不高、使用“瘦身”鋼筋、安全隱患較多、材料報驗和工序驗收把關不嚴、項目管理人員不到位等問題。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國家改善民生的重點工程,涉及面廣,公益性強,其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事關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大局。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如何確保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安全作了明確規定。
明確參建各方責任
《通知》要求,建設項目所在地招標監管機構,要嚴格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招標工作,嚴格監管規避招標、虛假招標。近年內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被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責任整改的施工企業,不得參與保障性安居工程投標。堅決杜絕低于成本價中標。鼓勵業主選擇市場信譽好、施工能力強、管理水平高、工程質量安全有保證的施工隊伍,承接保障性安居工程。
建設單位承擔質量安全主體責任。開工前,應依法領取施工許可證,并按規定辦理質量安全監督登記手續。嚴禁強迫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杜絕不按合理工期組織建設的現象,要依法委托工程監理單位實施監理,嚴格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勘察單位要提高勘察質量,不得偷工減料、虛報進尺,否則從重追究責任。設計單位要保證保障性安居工程功能齊全、布局合理和建設功能標準,確保設計質量符合工程建設標準和設計深度要求,對容易產生質量通病的部位和環節,實施優化、細化設計,要滿足節能環保的要求。
施工圖審查機構要按要求重點審查勘察、設計文件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突出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安全、抗震設防、消防安全等關鍵環節技術審查,并在已通過審查的每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上加蓋合格章。
工程監理單位應根據工程實際,編制監理規劃和實施細則,對重點部位、關鍵工序編制監理方案并實施監理,確保施工的關鍵部位、關鍵環節和關鍵工序監理到位。對達不到質量要求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不得簽字認可。對發現有質量安全隱患的,應書面督促施工單位立即整改,情況嚴重的,應要求立即停工,并及時報告。要加強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監理,協助質量監督部門整治涉及影響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滲、漏、裂等工程質量通病。
施工單位要明確質量安全目標,建立健全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對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結合工程實際編制行之有效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高大模板、基坑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以及關鍵工序的專項施工方案,確保工程質量和生產安全。
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要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檢測管理的規定、標準和規范,嚴格檢測要求,確保各項檢測數據和每份檢測報告真實、準確、完整。
加強竣工驗收監督
《通知》強調,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督促施工企業、工程監理單位按要求實行進場材料見證取樣檢測制度,強化原材料、預制構(配)件、商品混凝土進場驗收和復檢工作,保證見證取樣的真實性。要嚴格控制水泥、鋼材、砌體材料和節能保溫材料等主要原材料和預制構(配)件、商品混凝土的進場驗收和對比抽檢環節,沒有檢驗合格證的不得進場,進場后抽樣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杜絕“瘦身”鋼筋和易燃保溫材料在保障性安居工程中使用,確保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筑質量。
《通知》要求,各級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要認真執行開工安全條件審查制度,抓好施工安全源頭控制工作。要全面落實住宅工程逐套驗收制度。建設單位要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住宅工程逐套驗收和單位工程竣工驗收,有效防控工程質量通病。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追究質量安全責任
《通知》要求,要建立建設各方主體質量安全責任人責任追究制。對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違反國家規定,致使房屋出現質量安全問題的,依法予以處罰并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對負有責任的注冊建筑師、結構工程師、巖土工程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等執業人員作出相應處罰,直至吊銷注冊資格。保障性安居工程參建各方,包括工程檢測、招標代理等中介機構,凡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以及有轉包和違法分包、掛靠、弄虛作假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一律清除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市場。
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強化層級監督,加強監督檢查。要委托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對質量和安全達不到要求的,堅決督促整改,存在嚴重隱患的,應責令停工。要加強對涉及結構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的材料、試件的監督抽測工作,確保工程質量處于受控狀態。要建立專項通報制度,對發現問題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責任主體和責任人的不良行為進行通報。
《通知》還要求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安全投訴舉報制度,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安全檔案,認真做好住房質量安全的投訴和處理工作。
